关于2017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资格审查和学位课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人员:

我校2017年上半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和学位课考试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审查人员基本条件

已获学士学位并工作三年以上,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在公开出版物已发表或在答辩资格审查之前发表科研成果。

二、资审与考试时间安排

(一)平台注册、提交学位申请:即日起至5月12日

(二)网上报考学位课考试:5月5日—5月12日

(三)下载准考证:5月16日-19日

(四)现场资格审查、指纹图像采集、缴费和准考证盖章:

   5月17日8:30—11:00、14:00—16:00

   5月18日8:30—11:00、14:00—16:00

   5月19日8:30—11:00(仅限京外申请人员)

(五)学位课考试:5月20日、5月21日。每天上午一门考试(9:00-11:00),下午两门考试(13:00-15:00、15:30-17:30)。

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其余时间一律不予办理。

三、资格审查

(一)平台提交申请

未参加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于5月12日前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上进行注册,完成“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和“提交学位申请”三个步骤。

上述步骤操作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A.“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应填“否”;

B.“学院”应填办班学院,即报名参加课程学习学院;

C.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为蓝色底色;

D.在“提交学位申请”步骤之后点击页面右上角“提交申请”,以看到三个绿色字体“已提交”方算完成(详见下图),否则无法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

申请人须在到校前自行完成以上步骤,否则无法进行现场图像和指纹采集。

因成绩过期、或资审时间过期、或逾期未答辩欲重新申请答辩、或欲申请变更专业,计划重新资审,并参加学位课程考试的申请人,无需登录平台操作,也无需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但需要提交下述各种材料、完成以下其余相关流程。

(二)现场审核

第一步:申请人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学院路校区教学楼425)(以下简称学位办)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相关材料: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审核当日在现场领取)。表内粘贴2寸照片(需与平台上传照片同底),表内信息填写完整、准确。如系重新资审,请用铅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重新资审”,申请日期暂不填写。

(2)《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自行下载(网址:http://yjsyold.cupl.edu.cn/degree-management/c63/1796/)。表内各栏按提示填写齐全,不得过于简单,单位须盖章,负责人须签字并填写日期。该表夹放在《确认表》首页。

(3)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复印件(折叠后粘贴在《确认表》内“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位置;原件备查)。

(4)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查询结果复印件1份(折叠后粘贴在《确认表》内“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位置;原件备查)。

2008年9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者学位认证报告需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

2008年9月1日之后获得学位者提交在该网站打印的学位查询结果截屏即可。

国外学位获得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如未能在资审前取得学位认证报告,则需自行打印并填写《个人声明》(详见附件),夹放在表内“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位置。

(4)申请人本人科研成果(不少于2000字,第一作者)复印件一份,其中书籍类复印封面、扉页、版权页、目录及正文首页;杂志类复印封面、目录及文章全文。其他成果复印方式比照上述方法。复印件折叠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原件备查)。

如科研成果未发表或仅有采稿通知,需在申请学位答辩资格之前提交正式出版刊物,并按上述要求粘贴。

(5)结业证复印件一份,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原件备查)。

如未获得结业证,需在申请学位答辩资格之前获得,并按上述要求粘贴。

(6)办班学院签发的符合学校培养方案要求的“选修课程成绩单”原件(向办班学院咨询、领取)一份,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

如未获得该成绩单,需在申请学位答辩资格之前获得,并按上述要求粘贴。

第二步:学位办老师对《确认表》进行现场审核,通过审核后申请人进行指纹与图像采集(学院路校区教学楼414)。

第三步:在《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上填写“本人承诺”后交给学位办老师签字盖章,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

第四步:资审结束,申请人自行妥善保存《确认表》,在将来申请答辩资格时再次提交。

四、学位课考试

(一)申请考试人员资格

1.已通过资格审查且在5年有效期内的人员。

2.参加并通过本次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网上报名

申请考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5月5日—5月12日)登陆“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校内学位课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考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yz.cupl.edu.cn/zzjy/wsbm/login.asp。

网报时注意按不同类别填写相关信息:2017年1月1日前已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学员,网报时需填写本人“申请编号”(查询方式见下图);2017年1月1日之后申请资格审查的学员“申请编号”空白不填。


网报时《资格审查合格卡》编号统一按“1705”填写。学位课考试分为2门学位公共课(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与4门学位专业课共计6门。报考学员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考试门数。

注意:申请考试专业需与“平台”上申请学位的专业一致,否则需要重新资审或者参加考试。

(三)现场审核

第一步:下载准考证

申请考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试系统”自行下载准考证,并在准考证上相应位置粘贴二寸彩照。

第二步:缴费

申请考试人员执自行下载的准考证,按如下两类具体情况到校财务处(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A-102)缴纳相关费用并领取发票。

(1)2017年1月1日之后申请资格审查的学员,一次性收取2000元培训费。本费用有效期为:自资格审查之日起五年。有效期内参加学位课考试(含补考)不再另行收费。

(2)2017年1月1日前已通过我校资格审查(含本次欲重新资审)的学员,学位课考试每科目收考试费300元。

第三步:申请考试人员执财务处盖章后的准考证到学位办(学院路校区教学楼425)对准考证盖章确认。

第四步:申请考试人员持身份证、由学位办和财务处盖章的准考证,按时到学院路校区参加考试,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部分专业学位课(国际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和公共学位课(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将采取题库考试方式,请考生点击附件下载题库进行复习,学校将从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进行考试。其余专业学位课(知识产权法学、政治学理论、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心理学)和学位公共课(日语、德语、法语、俄语)由于题库量不足,暂时不采取题库考试方式,请相关考生根据课程班教学资料进行复习准备。

2.考试题型一般为简答、论述或案例分析(外语为翻译),考试方式均为闭卷。外语考试可以携带纸质外语词典。

3.满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

4.考试时严禁携带和使用手机、电脑或其他书籍资料,严禁抄袭,严禁替考,违者考试成绩以零分计,情节严重者撤销其考试与学位申请资格。

(五)成绩查询与异议处理

考试人员于7月上旬登陆“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于7月15日以前发送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至如下邮箱 fdtdxl@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学位办将于9月15日前统一予以处理。

五、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自通过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以下简称申硕资审)至通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的时间应不短于2年;

自申硕资审之日起5年之内必须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含2门国家统考和6门学位课考试);

通过最后一门课程考试后1年半之内必须提交学位论文进行答辩。

以上时间要求须同时满足。

请申请人妥善安排资格审查、学位课考试和国家统考及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以免影响学位申请与授予。

(二)《确认表》为申请人来我校申请硕士学位并获资格审查通过的唯一依据,也是通过全部考试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重要材料,申请人须妥善保存并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向学校提交。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 

附件:

 下载此文件 (个人声明.docx)个人声明.docx11 Kb

 下载此文件 (题库.zip)题库.zip468 Kb

 下载此文件 (知识产权法题库.zip)知识产权法题库.zip64 Kb